当前位置:

城管拆招牌直接卖 高桥大市场家电百货城业主质疑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编辑:刘飞越 2014-12-12 10:30:09
时刻新闻
—分享—

  ■市民报料

  高桥大市场欧女士:高桥大市场家电百货城有城管正在拆除商户的招牌。他们同时还带了一些收废品的,在没有经过持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将这些拆除的招牌卖了。这些招牌也是店里的,按道理卖废品的钱也要归店铺不?

  ■现场调查

  12月11日下午5点,记者赶到高桥大市场。

  “莲花百货”店员欧女士指着店上方两块缺失的大型广告牌说,这些广告牌东边的一块长10多米,北边的一块长20米左右,高80厘米左右。12月11日上午,突然来了城管队员,并叫来吊车要将其拆除。

  “我们的一些招牌当初制作时花了上万元。”欧女士觉得,这些物品是店铺的,按道理卖废品的钱要归店铺。

  旁边一个销售童车店子的店员说,他们店铺上方10米高、宽1.2米的巨大户外广告牌也被当场拆了。切割后被收废品的车子拖走了。“我们损失还不算大,损失最大的是附近的聚贤商务宾馆。”童车店店员说。

  记者随后来到聚贤商务宾馆,宾馆经理吴兴凤接受记者采访时才知道是城管拆了招牌,“我开始以为是二楼搞装修将招牌取下了”。

  ■部门回应

  城管拆招牌是不是直接卖给了收废品的,这笔钱又是怎么处理呢?

  记者找到了高桥大市场的物业。物业管理处周主任告诉记者,被拆的都是未经允许、乱搭乱建的广告牌,早就发了拆除通知。招牌拆除后的处理要问城管部门。

  晚上,记者联系上负责处理拆违的高桥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王先生。他介绍,拆违是包给一个专门的施工方,拆完之后,按惯例,剩下的废料都是由拆除方处理。

  “原则是要求业主自行拆除。”王先生说,自行拆除的,当事人可以自己保管;由城管部门拆除,当事人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留给他们。当天也有几个大型广告留给业主了,但只能放置在楼顶。“如果业主不现场提出来,只能由现场施工方处理。施工方拆了几天,今天刚好有收废品的在现场,就当场处理了。”王先生说,当场处理确实欠妥,但城管部门经费有限,历年都是这种惯例——交由施工方自行处理。城管部门只负责现场维护和施工安全。

  滚动新闻记者 陈斌 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12/12/416990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