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新宁县补贴对象为具有新宁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登记为一级、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的残疾人,可以获的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其中,补贴计划发放的时间节点——在2014年4月30日前申领的第二代证的重度残疾人,并在2014年12月30日前申报护理补贴获得标准的,从2014年5月1日计发;在2014年4月30日前申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在2014年12月30日后申报护理补贴获得批准的,从申请之日的下月计发;在2014年4月30日后申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获得标准的,从申请之日的下月计发。首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将于2015年1月底发放到户。
申办程序是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可以首先向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请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所在村(社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点差、审核和审批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杨坚 郑慧 李中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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