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桃江站12月15日讯(分站记者 温德民)12月11日至12日,桃江县分批次举行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测评的年终测评,54个县直部门和双重管理单位的政务服务和执法工作接受215名测评人的“年终考评”。
此次年终测评的范围是全县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较多或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县直部门和双重管理单位,其中,政务服务窗口单位31个,其他单位23个。测评人为2013年度实纳税额前50位的企业负责人,重点项目(企业)业主方、施工方负责人、支持服务领导小组成员50人,乡镇长15人,县直正科级以上非被评单位班子成员50人,政风、行风监督员及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员50人,共计215人。
测评人主要对被测评单位是否积极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置阻工扰工行为;是否存在幕后纵容、支持、包庇乃至指使破坏项目(企业)建设施工、生产经营环境行为;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现象;是否存在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等行为;是否存在“索、拿、卡、要”等方面的行政行为给予认真、细致、全面地评定,并给出“优秀、满意、不了解、不满意”的评定等级。
据了解,2014年桃江县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测评工作在5月至12月份开展,被测评对象还包括全县重点项目(企业)所涉村(社区)。测评由县督查局负责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有关成员单位和委托统计机构参与组织实施。测评分阶段进行实时测评、阶段测评和年终测评,实时测评由政务服务窗口办事的所有服务对象完成,阶段测评在窗口政务服务对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随机抽取100人完成。
测评方式上,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测评总分由20%的实时测评分、40%的阶段测评分和40%的年终测评分组成;其他单位由40%的阶段测评分和60%的年终测评分组成。
测评结果运用上,对所有被测评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通过县内有关新闻媒体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对总分排名为前2名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前1名的其他单位、复评排名为前2名的村(社区)给予表彰;对测评总分低于80分且排名为后2名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后2名的其他单位及复评排名为后3名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且不能参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评先;测评总分低于80分且优秀票得票率低于30%、不满意票得票率高于10%的单位,不能参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评先。
来源:红网
作者:温德民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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