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红网望城站12月16日讯(分站记者 解巾英)12月15日,长沙市望城区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切实解决这两类人群的生活困难。据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补助对象范围是:1999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民办或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含1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工作年限,按30元、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四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曾在本辖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工作年限,按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副区长苏敏芳指出,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关系着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和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严明纪律、严守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解巾英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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