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发现,龙某的汽车由衡阳某投资员工开走。原来,2014年9月28日,该车辆持有人陈某(男有限公司,42岁,湖南省衡阳市人)将该车以8万元的价格抵押给衡阳某投资有限公司。10月,陈某又将该车以6万元的价格寄卖给衡阳市李某当铺。李某在当期到了之后,将该车以6.9万元的价格卖给龙某。2014年12月2日下午,衡阳某投资有限公司发现该车后,派员工到祁东县将该车开至衡阳公司。
12月16日上午,涉嫌诈骗罪的陈某在衡阳东站乘坐高铁时被铁路民警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唐祁凤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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