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许,该所接到匿名群众报警称,在县城宏兴市场里,他们抓获一个形迹鬼鬼祟祟,正准备出手盗窃的中年男子。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带回所内进行调查询问。
调查中,男子李某极其委屈的辩称自己当日从江西来汝城玩,只是在市场内闲逛,并未偷东西,但不知为什么那些商户就把他拉住诬陷他偷东西。办案民警决定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搜查,当从其身上搜出一部红色小米手机时,李某立即支吾起来,表情也很紧张,办案民警推断该物品为盗窃所得,但李某却一口咬定手机是他自己的。民警通过该手机卡通话记录查到一个名为“哥哥”的手机号码,民警迅速与该号码机主取得联系,通过证实其妹妹范某的红色小米手机于昨天下午在步行街被盗,由此确定该违法嫌疑人携带的红色小米手机为盗窃物品。
在铁的证据面前,嫌疑人李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步行街盗窃范某手机的违法事实。
目前手机返还范某,嫌疑人李某因盗窃被汝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邓巧峰 包利斌 欧希红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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