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偕乐桥镇双盆村的一个垃圾池旁,有一头被人随意丢弃的病死猪。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察看,发现现场果然有一头25公斤左右的病死猪,立即进行调查走访,并很快获得了有效线索。原来,这头病死猪是被养殖户张某于当天下午丢弃的。
张某租住于该镇金龙村。面对执法人员的讯问,他很快承认了自己乱丢弃病死猪的事实,并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有类似的举动。当天,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监促金龙村安排人对这头病死猪进行深埋消毒的无害化处理,其400元处理费用由张某承担。同时,张某还被罚款1000元。
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养殖户为贪图方便,随意丢弃病死动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传播动物疫病,影响养殖业生产发展,还会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对于乱丢弃病死动物的行为,可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对丢弃的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丢弃病死动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危害公共安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今后,宁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的行为。同时,该所欢迎广大群众对乱丢弃病死动物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87829802。
来源:红网
作者:龚再蓉 通戴届全 高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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