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周某某因好心为朋友借款,向农村信用社借贷3万元,梅某四、梅某贵担保。至今,朋友还未将借款归还,周某某在20天前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支付令。在收到支付令15天内不履行,将面临15日的司法拘留。最终,在被带上警车之前,周某某和梅某四将所欠本息共计28000元凑齐归还至农村信用联社。目前,法官正在寻找另一个担保人,督促其还款。
来源:红网
作者:刘倩黎 金旖 米多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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