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28岁的周某曾是长沙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在得知物业门禁系统的密码和使用方法后,将数十张临时停车卡改为年卡兜售给业主,获利1.12万元。12月16日,天心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
2012年5月,周某获悉物业公司停车门禁系统的密码和使用方法。而后他侵入系统,将小区多张临时停车卡修改为年卡。2012年6月初,周某辞职后仍以小区保安名义,向业主兜售停车卡。“比从物业买便宜,一年卡1200元、二年卡2200元。”
2012年6月28日,由于系统升级,业主投诉称停车卡无法使用。物业财务部发现,这名业主的停车卡在系统中没有记录。经查询,发现他的停车卡是从周某手中购得。物业表示,公司年卡价格为2400元,二年卡价格为4600元,周某此举造成公司损失3.5万元,随后选择报案。
案发后,周某赔偿被害单位3.5万元。法庭上,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来源:红网
作者:刘志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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