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荀某详27岁,现已年近五十,容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且在此期间,他没有办理过任何有效证件,办案民警无法获取其现在的照片及相貌特征,给抓捕工作带来了难度。
后来,两地警方通过研判分析,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那就是逃犯荀某详在泉塘街道康桥长郡项目工地打工。
为不打草惊蛇,民警对该工地数百名工人开展秘密摸排调查,同时对工地负责人及周边工地进行调查走访。当天经过排查,最终一名钢筋班代理班长进入了民警视野,但当天民警未能调查到该男子的姓名。
该班长得知警方在工地上找人,预感东窗事发,第二日就突然收拾行李离开工地,离开时,他穿着一件黄色皮衣、深色长裤,身高约1.75米,中等身材。
蹲守在工地附近的民警见该男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立即进行追踪,并通知派出所加派警力,以康桥长郡工地为中心,进行围捕。
民警追踪至漓湘路与东八路交会处时,荀某详正准备乘坐大巴逃离,民警果断拦住大巴,荀某详见状转身就跑,但没跑多远就被民警抓获。
经审讯,1995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荀某详借了隔壁邻居张某200元钱一直未还,张某见他想赖账,准备将其家里的一个电饭煲拿走抵债,荀某详一时气愤,持一把开山斧将张某颈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逃跑期间,荀某详一直在诸多城市的工地上打工,不敢回家,也没有和家人联系过。
2005年7月4日,犯罪嫌疑人荀某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江西省宜丰县潭山公安分局列为刑拘在逃逃犯,并网上追逃。
目前,荀某祥已被移交至宜丰县警方。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文坚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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