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9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上海一女老总为还信用卡,在长沙利用网络骗取6万余元。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12月17日,法院于12月17日以犯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吴某,女,34岁,大学文化,系上海一家餐饮公司总经理。去年12月,吴某与其夫各持一张某银行信用卡分别消费了4万元之后,一时无力偿还。同年12月12日上午,吴某通过网络搜索到长沙市一家投资公司李某发布的代还信用卡借款的信息。于是吴某与李某取得电话联系,托其代还4万元。同日,吴某以假姓在网上发布招聘员工信息。向某看到招聘信息后前来应聘,吴某以先熟悉业务为由,要向某持她欠款40000元的信用卡去李某所在投资公司办理信用卡代还手续。吴某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李某,按照吴某的授意与其协商,要他们投资公司先存入40000元,再从该卡取出40500元,将其中500元付给他们公司作手续费。李某在确认信用卡信息后,从公司账上转存40000元到吴某的信用卡上,待李某准备再取出40500元时,发现所持信用卡密码已被更改无法取款。出事后,吴某将手机号更改,致使他人无法联系。
此外,吴某在12月12日以上述相同方式,用其夫透支的另一张银行信用卡还骗取另一家投资公司的余某21556元。
今年2月21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吴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如数退还了两被害公司钱款,遂取得法院的从轻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示:网络银行交易须谨慎,防止他人钻空子。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曾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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