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何某伙同4人到汝城县集益乡“大姨坑”山场砍伐了4株楠木树,准备运出山场销售,从中获利。后因山场开路受阻,无法将楠木运出而丢弃在山场内。6月,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接警后,迅速查实案情,抓捕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何某与其他犯罪嫌疑人闻讯连夜外逃。
经司法鉴定,何某等人砍伐的4株楠木树(胸径42-60厘米,长10-20米)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闽楠,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属重大刑事案件,汝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对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不到三个月,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但何某仍潜逃在外。
为办好此案,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多次召集办案单位和法制单位进行案情研讨,并找到何某家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敦促何某投案自首。12月16日,何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何某已办理了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蒋良莹 何慧贞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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