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城区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督导工作。
部门联动,逐步推进。由环保局对县城区内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类核实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县城区燃煤锅炉运行情况,确定燃煤锅炉治理对象。整治阶段对县城区所有的燃煤锅炉实施全面清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治。检查验收阶段对整治行动中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燃煤锅炉改造的,由县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验收不达标的单位,予以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
源头治理,严格审批。自2015年3月1日起,县城区范围内禁止新安装使用不县备治理条件的小型燃煤炉灶,允许安装燃气和电热锅炉等清洁能源锅炉,其炉灶安装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安装前必须履行环保、质监等审批手续。
加强宣传,引导舆论。下发了龙山县人民政府整治通告,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播放;县城区各地段张贴整治通告、工作方案及致全县燃煤炉灶使用业主(单位)的一封信;动用宣传车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监督电话。
来源:红网
作者:张桂花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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