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因一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500亩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森林火灾受害率超1‰,或连续两年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排列全县前二名,或迟报、瞒报、谎报森林火灾造成重大影响的乡镇,将列入我县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实行严格的管理考核措施。
重点乡镇管理期为一年,一年内必须按照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应急机制完善到位、管理制度健全到位、宣传教育普及到位、火源管理严格到位、专业队伍建设到位、防火经费保障到位、森林火灾控制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一年期满,并整改到位后,重点乡镇可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检查验收,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解除。
县防指负责人表示,实行重点乡镇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可加强乡镇森林防火考核管理力度,督促全县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龙显扬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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