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5岁的蒋某某系邵阳市九中的一名聘用人员,主要负责校园绿化工作。他和杨某某均为邵阳市双清区人,两人认识多年了。去年11月份,因为毒品这一共同的爱好,两人开始频繁接触,并尝试合伙制作毒品。
2014年10月底,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将制毒窝点由双清区东站附近布匹市场搬至邵阳市九中蒋某某的住所。两人分工明确,蒋某某负责烘烤制毒原液,杨某某负责调配香料,然后用手工模具冲成颗粒状成品出售。不久前,有人反映蒋某某的房间经常有异常气味飘出,校长曾找他谈话,他说是在熬药,治疗皮肤病。
2014年11月18日,据知情人报案,公安人员在邵阳市九中将蒋某某、杨某某抓获,并现场缴获大量制毒工具、制毒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其中制毒原液净重1050.04克。
检察官提醒,校园是纯净之地,也是法律所保护的空间,任何在校园内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丽 邹度安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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