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乡村医生曾为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做出了贡献,现在生活困难理应给予相关补助,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计算,年满60岁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每月将得到60元、90元、120元三个档次的生活困难补助。在2014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在工作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已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等条件的,可申请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向原执业村卫生室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按照村级、乡级、县级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自12月22日以来,陆续有老年乡村医生向各村委会提出了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且连续性强,当地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审核、公示、认定和发放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罗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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