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杨某某从江西坐车来到攸县城关镇,下车后便寻找防范松懈的商店准备实施盗窃。后杨某某来到汽车站对面的一家商店,趁店主不注意,就进入店内将两卷电缆线盗走。提着两卷电缆线的杨某某,走了三十多米远后觉得电缆线太重,就将电缆线放在绿化带边上休息。杨某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店主发现电缆线少了后已经通过监控看到了杨某某在店内的盗窃行为。所以,正当杨某某休息好准备走时,接到报警电话的巡逻民警将其逮个正着。经鉴定,两卷电缆线价值2520元钱。杨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尹奇平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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