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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官充当调解员 审调结合息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晓丹 编辑:王娉娉 2014-12-24 1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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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市法庭法官正在给当地的老百姓解除再次纠纷的隐患。

  红网泸溪站12月24日讯(通讯员 李晓丹)“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们,让我们三家人重新找回了邻里之情。”年逾六旬的谭大爷激动地说。近日,泸溪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县法院法官通过上门调查和面对面调解,成功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原告姚某与徐某两家的房屋的屋檐水及生活排水,均经由相邻被告谭某的晒谷坪旁然后排出。2013年4月,原、被告所在村道硬化后,两家的屋檐水及生活排水则沿硬化后的村道内侧边缘排出。2014年的10月7日,原、被告因提及十几年前的历史积怨产生纠纷,被告于是将两原告家靠被告晒谷坪一侧的排水沟用水泥浆和砖头堵住,导致两原告家的屋檐水及生活用水无法排除,严重影响了两原告家庭的正常生活。2014年10月14日,两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泸溪法院浦市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法庭全体干警先后三次驱车实地勘查现场、走访当地村民,并找到该村主干了解纠纷的起因及整个过程,力求找到纠纷解决的症结所在。由于原、被告存在历史积怨,本案虽经过法院两次开庭,均调解不成,原、被告双方则坚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为了找到打开调解该案的突破口,法庭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分工负责找到原、被告双方的近亲属,先从外围入手做通双方亲属的思想工作,然后由法院斟酌出双方都可能接受的方案再由双方当事人和双方的亲属修改确定。
  
  经过法官积极主动、耐心细致以及换位思考的调解和加之析法辨理以及对当事人的真诚安抚,双方的对立情绪陡然降温,原、被告双方也终于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到都愉快的接受了法官确定的调解结方案。即被告在2014年12月19日前自行拆除原告排水处堵塞的水泥砖,两原告沿村道公路内侧自北朝南修砌30厘米宽的排水沟排水,并不得影响被告谭某对其土地的管理和使用,为了表示诚意两原告自愿各对被告谭某经济补偿200元。
  
  泸溪法院的法官们在审理本案中既化解了宿怨,又调解了纠纷,还执结了该案,消除了再次纠纷的隐患,当地的老百姓们都竖起了大拇指,点头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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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丹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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