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李传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公安部下发《关于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公安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厉查办相关案件,坚决切断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俗称“止咳水”)非法销售的链条,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介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属于必须严格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因其含有少量麻醉药品可待因成分,非法大量使用容易成瘾,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几年来相继采取了提高管理级别、控制生产规模、限制购销渠道、规定往来票据、实施电子监管等措施严格加强管理,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但仍有个别药品经营企业见利忘义,罔顾青少年健康安全和社会秩序,伪造或串通其他企业出具虚假的销售票据、记录和凭证以应付监管,暗中向不法分子成批销售,为其卖给滥用人群提供货源,导致在个别地方部分青少年当中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情况发展较快,造成社会危害。
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国家总局的通知精神,查实因违法销售行为导致含可待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失的案件后,必须坚决依法吊销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厉打击借助药品经营渠道非法销售此类药品的行为,坚决遏制其滥用问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传新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