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1985年出生,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持B2证,但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2014年12月9日,刘某从岳父处借来无牌洒水车,驾驶该车去接妻子的外婆出院回家。刘某驾车由永兴县城方向沿S209线驶往永兴县湘阴渡镇方向,10时22分许,当车行至S209线永兴县便江镇环城路塘下村路段,遇行人由道路右侧往道路左侧横过道路,刘某驾驶车辆采取措施不当将该行人撞倒,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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