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能源县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主要目的是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江永县拥有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3%,以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和以农作物秸杆、牲畜粪便为主的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种类多、蓄积量大。近年来,江永县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水土保持、农网改造、扶贫开发、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建设,广泛发展小水电、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高效清洁能源,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有力地促进农村能源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成效。江永县绿色能源县申报工作于2009年12启动,2010年3月向省、市申报,2010年11月申报成功,江永县成为永州市唯一的“全国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宏福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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