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湘编[2012]24号)文件,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更名为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为正处级机构,隶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实行省直管模式,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常德、娄底、郴州、永州、怀化、湘西等14个支队,为副处级机构。
来源:红网
作者:陈颖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