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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热点污染事件启动问责 炎陵县环保局长被免职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杨洁 2014-12-26 09: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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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陈琮元

  新闻进行时

  新规

  新环保法明年实施,省环保厅出台6条措施,被称为“真正长了锋利牙齿的史上最严环保法,率先在湖南落地”。

  行动

  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一次地毯式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明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顶风违法违规的,严格处理到位。

  本报12月25日讯 6天后,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今天,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环境保护舆论监督整改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常德桃源县创元铝业和株洲炎陵县2家铁合金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省环保厅即将下发《2015年湖南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出台6条措施,被称为“真正长了锋利牙齿的史上最严环保法,率先在湖南落地”。

  【通报一】

  炎陵县环保局长被免职

  株洲炎陵县2家铁合金企业被曝自2006年下半年投产以来,长期排放未经处理的烟尘,气味刺鼻难闻,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工厂附近炎汝高速中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每天不得不戴着防毒面具上班。

  “炎陵县政府未按株洲市环保委员会的要求,没有在11月15日前对该县航凯冶炼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存在整治不力等问题。”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说。

  通报称,炎陵县环保局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规降低环评审批等级。

  二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投产近8年,当地环保部门未及时对企业批建不符、未配套建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外环境、环保“三同时”逾期未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三是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不严格。炎陵县环保局没有如实上报两家企业的问题,仅以废气直排为由,将其列为一般隐患单位,致使两家企业没有列入省、市环保部门核查名单,逃避了监管。

  【处理】炎陵县委已决定免去县环保局局长郭生平职务,责令分管副局长谭林发停职检查,同时由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问责调查。

  【通报二】

  桃源县创元铝业被罚10万

  12月6日,桃源县创元铝业污染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

  经初步调查核实,省环保厅通报称,该企业存在五大环境问题:

  一是电解铝废料填埋场建设不规范,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不符,未按环评批复要求施工,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较突出。

  二是历史遗留的电解铝废料(危险废物)存在非法倾倒、非法处置行为,填埋场附近有一堆场,数量约1000多吨,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三是自备火电厂灰场管理不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撇洪沟和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在电解铝废料填埋场建设前,有部分历史遗留的疑似电解铝废料直接混入灰场简单填埋,灰场渗滤液收集只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

  四是卫生防护距离内环保搬迁工作滞后,群众反应比较强烈。桃源县政府没有完全兑现项目审批时就居民搬迁和规划控制等问题作出的承诺,大部分居民没有搬迁到位。

  五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部分渗滤液未经处理长期超标直排外环境,焦油储罐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废润滑油贮存桶露天堆放。

  【处理】省环保厅环监局已对创元铝业直接立案处理,向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并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其停止电解铝废料填埋场运营,限于3个月内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就有关问题的整改向常德市环保局和桃源县政府发出了专函。

  常德市政府派出环保、农业、水利、卫生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桃源县开展检查工作。桃源县政府计划1个月内拿出环保搬迁计划方案并向社会公示,于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搬迁工作。

  常德市、桃源县纪委启动追责程序,对造成污染的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省环保厅出台6条措施

  落实最严环保法

  1 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

  2 对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顶格处罚、按日计罚并上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3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的,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

  4 对拒不落实停产决定的,要严格按省环保厅、监察厅、经信委、电力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实施停电、断电。

  5 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6 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环保部门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措施

  我省将开展地毯式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从去年下半年起,省环保厅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

  “从近期省厅组织的明察暗访、省人大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及媒体曝光的一些问题来看,不少地方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普遍存在排查不仔细、执法检查不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严格,甚至有少数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帮助企业隐瞒违法情况。”刘尧臣说。

  省环保厅即将下发《2015年湖南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出台6条措施。

  “6条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必须敢于碰硬。各级环保执法人员必须坚决割断与监管对象的千丝万缕联系,敢于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威逼利诱,失职渎职的,必须严查。”刘尧臣连续用4个必须落实最严环保法。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迅速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地毯式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要在明年1月底前查清家底,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发现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立即督促改正。对顶风违法违规的,严格处理到位。

  ■记者 李国平

  查处

  已有多名环保局长被免职

  事实上,我省因环境污染问题已有多名环保局长被免职。

  根据公开资料,2008年,永州江华县环保局副局长以渎职罪走上被告席,局长最后被免职。

  2009年8月3日,浏阳市环保局长和副局长因镉污染事件被免职。

  刘尧臣表示,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环境问题,党委政府严查环境污染犯罪,严厉查处企业违法和干部渎职失职行为将是今后环保工作的新常态。

  【案例】

  ●一广东老板在江华县开办了一家小炼铜厂,对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永州市环保局调查后发现,江华县共有4家小冶炼厂,产生的废气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而市环保局并没有审批同意这些小冶炼厂生产。经查,原来是江华县环保局违规越权审批同意冶炼厂生产。2008年,检察部门以渎职罪将江华县环保局局长和副局长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两人被撤职处理。

  ●位于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的湘和化工厂,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炼铟和炼镉生产,造成周边土壤受到镉污染。2009年,浏阳镉污染事件,浏阳市委作出决定,免去陈文波浏阳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职务,免去张志亮浏阳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葛家乡副乡长熊赞辉在担任镇头镇副镇长期间,违反规定在其管辖的长沙湘和化工厂投资入股,并收受该厂法人代表骆湘平干股10万元,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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