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月25日,长沙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规定,自12月25日起,在长沙县范围内(含经开区,但跳马镇、暮云街道、南托街道除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单套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的每套补贴人民币5000元,单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人民币10000元,补贴期限为六个月。
“蒋先生购买的房子在90平方米以下,根据标准,可以补贴5000元。”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有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和经开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实施细则由长沙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除了补贴市民购房,该意见对开发企业建设两型住宅项目也给予了政策鼓励:对两型住宅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25%以上或施工形象进度达到五层,便可办理预售许可证;建设精装修房,可获得50元/平方米的奖励。奖励期限延至2015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在当前金融政策紧缩的情况下,该意见还提出重点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依法查处无资质开发、未批先建、违规预售、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该意见还提出,政府将启动回购适当面积限价房或商品房用于保障房的工作,增加保障房房源,减少依靠政府建设的压力。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丹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