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明年全流域水质确保初步好转
根据方案,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防治,尾矿库、渣场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5大主要工作任务。确保至2015年,流域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50%,局部地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彻底遏制,全流域水质实现初步好转。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对沿江一般城镇和自然村的生活污染实施有效处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等。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化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力争至2021年,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Ⅱ类或优于Ⅱ类标准,实现“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美好愿景。
湘江两岸20公里不得新建重金属项目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是方案的实施重点,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根据方案,全市将依法关停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皮革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严格控制敏感区域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准入,湘江干流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扎实推进平江黄金、临湘铅锌矿开采及汨罗市、湘阴县、岳阳县、屈原管理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
湘江沿岸500米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
根据规定,2015年底前,湘江岳阳干流两岸各500米范围内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陆域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或搬迁,新、改、扩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制度;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须建设、完善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15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到75%。与此同时,我市还将科学合理确定网箱养殖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网箱养殖面积,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禁止网箱养殖,已有的必须在2014年底前全部退出。
优先抓好铁山水库环保工作
2014年底前,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及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强监控和风险评估。2014年底前,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体系;2014年底前,完成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在保护区设置界碑、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取缔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为。同时,我市还将强化水质良好湖泊的治理和环境保护,突出抓好铁山水库等湖库的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对湖库集雨区内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湖库污染物,改善湖库水质,确保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全面取缔湘江岳阳水域水上餐饮
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将全面取缔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环境敏感水域的水上餐饮,禁止沿岸餐饮业向水体直接排污,严格监管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含油废水等污染物和倾倒垃圾,严禁港口码头生产生活废水直排,并从严控制河道采砂,2014年底前,全面规范湘江岳阳水域范围内的采砂作业。
100名环保志愿者致力宣传监督
方案提出,建立环保工作档案,对因不按程序审批项目,盲目决策,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引进污染项目以及弄虚作假编制环评文件,违规承接环保治理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实施环保责任终身追究。另外,为建立和完善部门与公众良性互动机制,畅通环境信访平台和环保热线,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由市文明委牵头,每年聘请100名环保志愿者参与湘江保护的宣传示范和监督工作,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侯勇
编辑:曾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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