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炎陵县纪委、县作风办已组织专门力量和财政、审计、工商、地税、公安、交警、教育、国资等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点穴"式检查,严格落实元旦期间"12条严禁",严肃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12条严禁",开展教育提醒和自查自纠。
"12条严禁"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为加强监督,炎陵县纪委、县作风办设立举报电话15717331183、22371012,发现有违反禁令相关行为,均可拨打该号码举报。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纪宣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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