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莉利是慈利县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她告诉我们,自从接到《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后,慈利县卫生局便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老年乡村医生进行了摸底。
《通知》规定: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老年乡村医生在2014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且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其生活困难补助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发。2014年10月1日前已超过60周岁的,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且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次月起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月发放。
来源:红网
作者:卓少民 王杨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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