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的身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政府如何抢救生命、应急救援?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2014年1月,长沙市已发布《长沙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以规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提醒,如果周围发生了突发事件,市民第一时间要做的仍是拨110报警。
应急中心设前台后台
《预案》适用于长沙市境内发生的以抢救生命为主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按照该《预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设立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后台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前台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警令部110指挥中心)。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县(市)应急机构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应急救援现场设立以市应急救援支队牵头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其他专职和兼职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启用储备
救援物资和装备
据了解,现场应急救援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力量。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营救被困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疏散和撤离受到险情、灾情威胁的人员。利用仪器对现场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等实施警戒;开展侦察,查明突发事件现场的危险源、被困人员和险情等情况。根据现场侦察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现场危险区域和警戒范围,并加强警戒。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灭火,堵漏、输转和洗消,破拆、顶撑、起吊等方法,采用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控制可(易)燃物燃烧爆炸、化学危险品泄漏,解救被困人员。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必要时向单位和个人购买、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组织有关企业加紧生产、提供相关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记者 曾力力 实习生 朱子焕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编辑: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