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散装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无包装无标识食用油的通告》(怀政函[2014]88号)等规定,靖州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自2014年10月起至2014年12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流通领域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
该局共出动人员78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市场18个、散装食用油经营户45户。从严从重查处无证照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监督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做好进货台账,食用油批发企业记好销售台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经营者食用油标签标示的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联系方式、厂名、厂址真实有效;坚决依法打击来路不明、短斤少两经销假冒伪劣食用油、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经过三个月的整顿,该局对散装食用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三起,结案三起,共罚款1.6万元。有效的净化了食用油市场经营秩序,督促食用油经营者自查自律,从根本上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保障了市民餐桌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黄智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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