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后,该县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同时,由卫生局便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老年乡村医生进行了摸底。
老年乡村医生在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年满60周岁,曾在本县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的乡村医生,视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年限,每月可以领取60元、90元、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生活困难补助从2014年10月1日起记发,未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将在年满后享受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蒋晓斌 李伟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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