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2014年9月17日凌晨,被害人刘某(男)喝醉酒,一个人走在株洲县渌口镇新汽车站门口准备横过马路,不想酒劲发作于是横躺在了马路中间醉倒了。这时胡某驾驶奥迪车从株洲市返回渌口准备回家,在经过汽车站门口时,对面的来车未关闭远光灯,晃了胡某的眼。等两车相会后,胡某发现前方马路有一黑色障碍物,但已避让不及,导致自己奥迪车的右边轮胎直接碾压上了该黑色物体。此时胡某误以为是撞上了一个大石头,但是出于女性害怕的心理在深夜不敢下车查看,遂开车到了小区才敢下车查看自己车辆的受损情况。当胡某发现自己的前右边保险杠有损坏时,还认为自己是撞到了大石头。
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胡某准备开车去修理厂时,被找上门的警察传唤,才知道自己深夜撞到的“大石头”是一位喝醉酒躺路上的男子,并造成被害人刘某重度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胡某顿时后怕不已。
检察温馨提示:冬季天气状况不好,雾霾天多,行车能见度低,驾驶员朋友请减慢车速,谨慎驾驶。夜间行车,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会车时关闭远光灯,减速行驶,遇障碍物及早避让,减速慢行。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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