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立交桥与天马大桥衔接处曾在半月内接连发生4起车祸。事后,市交安委组织公路、交警等部门现场研究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升级:拆除隔离栏、增加车道、完善标志标线和警示标志。然而,两桥之间长达400米路段至今未安装路灯。
目前,交警已将该路段列为危险路段。昨天,市交安委负责人表示,电力部门已将增设路灯的规划上报市发改委,今年有望填补空缺。
惨剧再发
行人横穿马路“来不及刹车就撞了他”
“不是他手里的白色塑料桶,我还没发现他。”1月5日晚8时20分许,大瑶镇的张某圣开车从体育中心出发,准备回家。
当车驶下立交桥南端,到达立交桥与天马大桥衔接处时,由于对面车灯照射影响,张某圣未及时发现前方从西向东横穿天马大桥的行人,“来不及刹车就撞上了。”
小车前挡风玻璃破裂凹陷,行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张某圣明白伤得不轻,下车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正打电话时,一辆面包车从立交桥上开下来,他立即大喊“地上有人”,示意面包车停车。随后,他将伤者的塑料桶摆在路面上,设立警示标志。
接着,他又拨打120,想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然而,挂断电话一回头,“那个人不见了。”
人哪去了?意外之余,在车灯照射下,他突然发现前方路面上有条血迹,在往天马大桥方向远处,一团黑影在路中央。
路灯缺失
事故与照明有关“将下发整改通知书”
事发后,交警迅速进行现场勘测,并对肇事司机张某圣进行酒驾、毒驾检测,结果显示其没有以上不良行为,为正常情况驾驶。
一名事故交警表示,司机没有及时发现前方行人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至于死者,桥面上并没有划定人行横道,且其紧靠立交桥下桥地带横穿马路,下桥司机猝不及防。
“经过研究,两者均担同等责任。”交警介绍,此外,对面车灯的影响以及事发路段照明条件较差,均有关系。
昨天上午,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从立交桥南段至天马大桥,中间有400米范围没有安装路灯。昨晚,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对比发现,有路灯的地段跟事发路段明暗差别显著。
“两头都有路灯照射,突然到了这里就暗下来,眼睛会不适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交警表示,为此,已将该路段列为危险路段,将下发整改通知书。
昨天,市交安委负责人表示,电力部门已将该路段的路灯安装计划列入整体规划,上报市发改委待批复。预计今年上半年将有望解决。
事故现场
头部严重损伤现场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发生几分钟后,急救车赶到了现场。
“被撞的人头部严重损伤,现场做了心电图,已经没了生命体征。”医护人员介绍。
一名目击者介绍,从死者被撞地点到最终停留的位置足有200米。两地之间的路面上有一条血迹,从其转移的轨迹判断,“很可能遭到其他车辆碾压,但被车辆卷到车底,再拖行的可能性更大。”
“我们当时想办法找他的家属,但是没办法。”一名医护人员介绍,死者身上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也没有手机,无法知晓其身份,也无从联系他的家属。
因此,在随后的一系列文书上,死者只能被冠以“无名氏”。
目击者介绍,死者身穿灰色上衣,洗旧的牛仔裤,脚穿棕色皮鞋。“从穿着打扮来看,有点像流浪者。”
但也有目击者表示,死者事发前横穿马路时,手里提着一个白色塑料桶,并有工具,“很可能是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人。”
新闻焦点
事故频发后整改为何没装上路灯?
2014年3月21日晚、3月31日晚、4月2日晚、4月4日晚,半个月四起交通事故,两车翻车,一人死亡。
四起事故都发生在立交桥与天马大桥衔接处,四车都撞上了隔离栏。多年从事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的交警表示,事故发生除了驾驶员主观原因,事发地地段设计上存在问题也是原因之一。
频发的事故敲响警钟。事后,交警在浏阳论坛发帖追问“如何应对?”
网友“陌路同行”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了补充,“此路段的事故80%以上发生在夜间,我晚上经过此处时,发现立交桥的路灯亮着,天马大桥的路灯也亮着,偏偏事故路段,也就是立交桥至天马大桥桥头位置偏偏没有一盏路灯。”
问题如何解决?交警提出三条解决方案:
第一,重新选择匝道入口;第二,在立交桥下桥处设置前方路口提示标志和显眼的警示灯,提示下桥车辆;第三,入口处的照明要加强。
前两条方案早在去年4月份已经实施,但时至今日,第三条仍未整改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罗时茂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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