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从区财政局、审计中心抽调6人,成立2个检查组,对区属四个基层单位元旦期间“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区直部门由于财政关账进行年终决算,未在此次检查之列)。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基层单位都能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开展工作,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行为。春节后,检查组将会再次对各基层单位、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来源:红网
作者:王小林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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