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1月8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刘娟)日前,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年底前,株洲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将可能提高到3.54元每立方米。
《通知》要求,污水处理费标准在2015年底前应调整到每立方米: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不低于1.2元(含污泥处置费0.15元/吨)。同时,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垃圾处理费标准不低于0.45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株洲市的城市居民自来水价格(含水资源费)为1.89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75元每立方米,垃圾处理费为0.3元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94元每立方米。按照《通知》要求,则年底前,株洲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将可能提高到3.54元每立方米(1.89元+1.2元+0.45元,包括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娟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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