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浏阳1月8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志杰)将射钉枪和鸟铳改装成枪支打猎,浏阳村民胡某被控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近日,浏阳市法院一审判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初,胡某购买了一把射钉枪,拆卸了家中废弃鸟铳的枪管,使用砂轮加工后,通过焊接连接了射钉枪和枪管,制造了一把使用火药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此后,胡某持该枪支两次野外打猎。2014年4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该枪支。经鉴定,该枪支具备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非军用枪支结构,认定为枪支。
法院认为,胡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胡某所在基层组织均证实对其具有帮教条件,可对胡某适用缓刑。法院责令胡某接受社区矫正,服从其所在基层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刘志杰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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