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岁的江某,无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经常出没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便动起了放高利贷赚钱的歪脑筋。2014年,江某在一牌馆认识了嗜赌成性但赌命不佳的尧某,并借钱给他作赌资扳本,每次1至2万,谁料总是输多赢少,致使尧某债台高筑,连本带息共欠江某30余万元,江某多次向尧某催还赌债未果。12月1日,江某将尧某强行带至某酒店,安排人日夜看守,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7天时间,直到尧某找人四处借钱还清所有赌债。事发后,尧某在家人陪同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江某闻讯外逃。目前,铁路警方已将江某移交邵东县公安局。
来源:红网
作者:黄烈群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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