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补助对象为1986年12月31日以前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部分原民办教师和1999年12月31日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代课教师。符合条件的对象年满60周岁后,根据工作年限,按每人每月60元、90元、120元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但是,纳入了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以及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在补助之列。同时,对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足5年的,待市政府政策出台后,再定发放标准。
据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补助对象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并由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计生部门联合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全县15个乡镇个人申请上报1899人次,经初审、联合审核,删除其中已购买养老保险110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172人和县外户籍的22人后,符合本次补助对象人数为1595人。
来源:红网
作者:申思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李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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