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路湘绣城前坪,城管队员和专业工人正在监督、指导业主对过期违章临建活动板房进行自拆。 盛磊 摄
红网长沙县站1月1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王中专)正规的洗车店都有标准的沉淀池收集污水,长沙县开元路湘绣城前坪的一家由活动板房搭建而成的洗车店却将污水直接往路边下水道排,过往行人每次经过不得不绕道。近日,开元西路提质改造即将完工,这个既有损市容又影响通行的临时违章建筑在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湘龙中队的督促下被拆除。
城管队员前期经过调查得知,2012年8月,有人以每月2400元的租金租下湘绣城的前坪,租期为1年,搭建了一间活动板房,然后对外出租。该板房面积为131平方米,共有四缝门面,其中两间租给了一家洗车店,一间租给了一家烟酒店,还有一家租给了电动车修理店,该修理店去年已搬迁至中南汽配城。到2013年9月,该活动板房已经到期,但业主未到规划部门办理临建设施延期手续。
日前,城管队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业主进行自拆,但因租金问题未理清,租户不愿撤离。
原来,洗车店主交了4万元转让费,烟酒店则提前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7000元,板房业主刚开始不愿意退还,城管湘龙中队便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后板房业主同意退还部分转让费和租金,并给予一些补偿,洗车店和烟酒店主才撤离。
租金问题解决后,板房业主同意自拆,但因拆除有难度,缺乏必要设备,执法人员和专业拆除工人到现场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城管队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对其处置则依据第66条规定,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王中专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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