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14日讯(滚动新闻通讯员 文海)收购死鱼做鱼干,并用敌敌畏喷洒鱼干。1月13日,来自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的消息,男子汤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汤某,男,衡阳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13年5月,男子汤某跟人合伙在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金河湾附近开设经营一腌制鱼干的小作坊。2014年8月4日,汤某为防止制作的鱼干被蚊虫叮咬,储存、转卖时不被虫类啃噬,将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敌敌畏”农药水喷洒到鱼块上,汤某平时销售鱼干的市场价为16元/公斤。
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汤某腌制的40公斤鱼干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汤某腌制的鱼干每1千克含有0.12毫克“敌敌畏”成分。汤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构成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有关部门已对汤某生产的40公斤有毒鱼干予以没收销毁。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文海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