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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开票多拖煤赚外快 煤矿内鬼外贼均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刘飞越 2015-01-15 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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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1月15日讯(通讯员 雷勇)煤矿“内鬼”唐某等人监守自盗,勾结藕煤厂老板(即“外贼”)里应外合,利用少开票的手段多拖煤赚外快。2015年1月14日,唐某、刘乙某、王某分别被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拘役3个月、拘役3个月。
  
  许某(已判刑)系永兴县某藕煤厂的老板,与永兴县某煤矿签订协议,许某负责加工藕煤。唐某系该煤矿一工区过磅员,刘某系该煤矿一工区保卫组人员,负责监督煤坪发煤给藕煤厂,王某系该煤矿一工区党总支干事,负责监督过磅房过磅、记账事宜。因嫌利润不够高,许某于2011年7月分别找到该煤矿的工作人员刘甲某(已判刑)及唐某、刘乙某、王某,商量以少开票的手段多拖煤,并许诺给予好处,唐某等四人听后没做声,表示默许。2011年7月12日,许某以从该煤矿开具的16车煤炭票据,在唐某等四人的帮助下,私自多拖煤炭13车,价值20131元。事后,由刘甲某分给唐某3000元,当晚,刘甲某交给刘乙某200元、交给王某500元。案发后,唐某、刘乙某、王某将赃款全部退清,并赔偿损失。
  
  许某、刘甲某因犯职务侵占罪于2013年被永兴县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五个月。2014年9月8日,在外潜逃的唐某在上海火车站被抓获。同年10月21日,刘乙某、王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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