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将按照“属地负责、依法关闭、鼓励退出、确保稳定”的原则,用两年时间关闭退出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退出3家,2015年6月30日以前关闭退出11家。
会上衡南县还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依照文件规定,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开展6次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4次,县委、县政府副职每年至少6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6次,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副职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衡南县领导邱清燕、梁国雄、朱诗军、王振国、黄科卫等出席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肖海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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