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娱乐场所,“证”、“照”需两全
长沙县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营业执照的审批程序获得松绑,大街小巷内各类打着茶室、清吧、练歌房招牌的娱乐场所瞬间增多。“多数娱乐场所只拿到了工商营业执照,却往往忽视还要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或者相关文件,以及文化部门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据县文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分布在全县各社区、各居民点内的音乐茶座、KTV、酒吧等无证照娱乐场所,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现象突出的娱乐场所进行关停。
“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却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娱乐场所往往在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县文广局工作人员提醒,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具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证照均应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可令消费者随时查看。
据了解,专项整治共分为排查摸底、清理整治、持续综合管理三个阶段。对于已经以茶室、练歌房等名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经营许可审批手续经营娱乐项目的,将立即叫停并责令尽快办理相关证件;对于条件简陋、环境恶劣、无法通过消防部门、环保部门检查验收的,将责令其关门停业;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又拒不采取关停措施的,坚决予以查处。
申办娱乐场所,审批要求严格
“开办娱乐场所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等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内,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也不得开设娱乐场所。
“不少经营商将自己的楼房改为KTV就开始投入使用,既扰民又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该工作人员介绍,文化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也必须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居民住宅区、中小学校园校门200米内都不得开设娱乐场所。
“市民在投资前必须确认自身的开办条件,合法办理相关手续,避免盲目投资,更不能触犯法律。”工作人员介绍,申办娱乐场所,获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前,必须提交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证明记录、房产权属证书、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各部门层层审批,要求严格。
记者了解到,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清理整治阶段。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将被依法查处。对符合开办条件的责令其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无证照娱乐经营场所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市民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场所,确保消费有保障,才能享受到优质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周佳艺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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