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在这寒冷的冬季,市民大多喜欢去火锅店消费,各火锅店对冻肉的需求也与时剧增。作为冻肉制品提供者的冷冻冷藏企业,其肉品来源是否明确、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等,与市民的饮食安全息息相关。近日,长沙县食安办对县域内8家冷冻冷藏企业进行了督查,结果显示整体情况较好,少数企业存在问题。
督查人员在位于榔梨街道龙华村的长沙海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内发现,该公司冷库内用纤维袋包装的部分散装鸡爪,无任何标识标签,现场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且出示的一份乡村土鸡检验报告也无具体日期。
在位于安沙镇的广联生猪交易市场,督查人员发现部分商铺无冻货类产品进货台账,进货票据不齐全,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且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不齐全。
而在位于黄兴镇鹿芝岭村的湖南中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督查人员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原材料入库台账登记不完善,如鸡爪、牛肉、猪肚、猪脚等食品无进购记录。
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冷库的环境卫生需符合要求,还需要配置温度检测装置,库内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温度仪校验记录和库温记录档案至少完整保存两年。要定期对冷库进行除霜、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并记录。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通过发送交办函,将督查情况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并督促经营户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冷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冷冻食品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梁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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