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福临镇同心村一家养殖场直排口进行排污取证。 章帝 摄
红网长沙县站1月1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杨卿阳)“曾经的麻林河水美鱼肥、芳草萋萋,现在岸边猪粪堆积、恶臭连天。”长沙县福临镇同心村的张爹爹感慨道,随着家家户户都养猪,猪粪猪尿直接往河里排,麻林河的水质以及周边环境越来越差。
16日,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及当地镇政府,对麻林河流域五个镇(白沙、福临、路口、开慧、青山铺)的散养户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当日,记者跟随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福临镇同心村,还没走到散养户门口,一股浓烈的猪粪臭味就扑面而来。旁边的水沟中,大量的猪粪发酵水在沟中流淌,其来自散养户家门前未起作用的化粪池,而水沟的下游直接连接到麻林河的支流中,河面两岸均有黑色的猪粪漂浮物。
走进散养户家,正在家中的散养户彭女士一开始向执法人员表示只在前屋养了40多头猪。但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散养户除了前屋,屋后及坡后都存在生猪养殖场,面积约有1800平方米,存栏生猪约有300余头,并建有2个沼气池,1个化粪池。
看到数据如此详细,彭女士只得老实承认,该猪场自2000年5月起开始建设,年售生猪600余头。如此大的生猪养殖规模,却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也没有排污许可证。14年来,该户大量的猪粪水都直排进入麻林河支流。随后,执法人员向其下达监察文书,责令该生猪养殖项目立即停业整改,禁止排污行为。同时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于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环保部门将根据取样结果对该散养户做下一步处理。
污染情况同样存在于其他镇的一些大型散养户家中。据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当日所查的15户散养户都是开办已久,没有环保设施和相关手续且拒不改正的“环保钉子户”,并且他们的养殖场距离麻林河或支流较近,已经对河水以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按新法规定,无证排污或被责令停止排污不听的,将被公安机关处拘留处分。”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环保法》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以防污染环境。接下来环保部门将根据取样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继续对此处进行跟踪执法。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杨卿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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