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21日讯(记者 吴庠)“1990年我才4岁,怎么可能从信用社贷款?”衡阳网友刘先生最近遇上了烦心事,他向银行申请房贷未审核通过,原因是其个人征信记录有不良记录——1990年在当地信用社借贷的600元逾期未还。无奈之下,他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求助。
网友4岁“被贷款”上征信黑名单
据刘先生介绍,他是衡阳县岘山乡人,今年28岁。前段时间,他因买房在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被告知其个人征信报告有一笔贷款逾期未还,因此房贷审批未能通过。他获悉此事之后,立即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调阅个人的征信报告。
根据征信报告上的记录显示,他名下有一笔“衡阳县岘山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放的600元人民币农户贷款”逾期未还,具体借款时间为1990年3月28日,还款到期日为1990年6月28日。刘先生对此很是惊讶,“1990年我才4岁,根本就不具备贷款资格,怎么可能向当地信用社贷款?”
贷款人信息录入错误 信用社及时纠错
在核实刘先生的个人征信报告后,红网“消费维权”频道记者与衡阳县岘山乡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取得了联系。据该信用社负责人刘主任介绍,该笔贷款确实存在,借款人是刘先生的爷爷,但后在电脑录入借款人身份信息时,工作人员误将刘先生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录入。
“目前刘先生的爷爷已过世,根据规定这笔贷款将由当时的贷款担保人来偿还。”对于因错误录入致使刘先生上了征信系统黑名单一事,刘主任对此十分抱歉,并表示已通过湖南省信用社向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递交了“纠错”申请,预计刘先生的“不良记录”在本月内会得到消除。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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