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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后 宁乡一次下发56张文书禁止排污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杨洁 2015-01-21 09:03:4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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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谭旭燕)非法采矿、破坏植被、尘土漫天……提到宁乡县的采石行业,很容易联想起这类词汇。这个让人头疼的“老大难”问题,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后,将另有一番崭新的局面。

  1月20日上午10点半,宁乡县花明楼镇白龙石灰石矿厂,环保、电力、公安及当地镇政府等多部门强制切断企业的生产用电。

  “今天进行了断电,如果自行恢复供电,我们将把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宁乡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华介绍,厂子在没有改造之前,没有除尘设施和围挡,扬尘都是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

  在宁乡,像白龙石灰石矿厂这样被停产整顿的企业还有72家,都是碎石场、矽沙矿、石灰窑、精石灰厂这四个行业的企业,区域以道林和花明楼等乡镇为主。

  “环保局对四大行业都提出了整治标准和验收办法。”杨华说,所有的措施几乎都指向一个目标:除尘和降噪。据介绍,新环保法年初实施后,宁乡县一次下达了56份《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决定书》,整治力度前所未有。以目前的整治要求来看,企业可能要投入5万至80万元,历时一个月才能完成环保整治。

  “整治不到位的,我们不会给他们颁发环评手续。”杨华说,企业整改到位并申请验收,又获得各部门联合验收达标后,才能正常恢复生产。

  [变化] 环保部门有更多的现场执法权

  新环保法实施20天,杨华和他的同事几乎走遍了宁乡的每一个涉污企业。

  “以前执法,存在一定的瓶颈。”杨华介绍,比如要一个涉污企业限期整改,首先要进行立案,还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整改或关停,整个流程要花上几个月。而就在这几个月里,企业可能还在排污,也有可能赚完钱后就跑了。“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有了更多的现场执法权。执法人员现场就可要求企业停止排污,如果不停止,我们有权将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而且相比起以前,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效果更明显,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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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旭燕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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