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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拐跑”4岁男童23小时 孩子父亲选择原谅

来源:红网 作者:朱远祥 何滢 李柔 编辑:杨洁 2015-01-21 08: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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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东屯渡街道高岭小区,张女士牵着儿子的手站在超市门口。图/潇湘晨报实习生杨杨 记者杨旭

  红网长沙1月21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朱远祥 何滢 李柔)23个小时,这是4岁的沐沐(化名)与父母失联的时间。

  辗转长沙、衡阳,发动所有亲友,寻子的父母熬过一天一夜。带走他们儿子的是个熟人。这个被沐沐叫“刘叔叔”的男子,在23小时里带着沐沐吃夜宵、逛网吧、玩游戏,因为付不起12块钱零食费被店主报警,“刘叔叔”被带到派出所,沐沐与父母重逢。

  不过,男子说,带走孩子,他没有目的。

  1月20日,4岁的沐沐欢快地玩着3个微型玩具汽车。沐沐说,这3辆汽车是“刘叔叔买的”。令父亲赵先生欣慰的是,沐沐的性情如往常一般开朗,似乎并未因近两天的遭遇而出现异常。

  两天前,在与母亲分开的15分钟时间里,沐沐被“刘叔叔”带走,杳无音讯。

  失踪 15分钟里儿子被熟人“拐跑”

  沐沐失踪的时间是1月18日晚8点15分,失踪地点是雨花区合丰小区。

  沐沐的母亲张女士介绍,当时她带着儿子从小区的棋牌室进入旁边一家旅馆,因为和别人谈事,她将儿子留在旅馆大厅,一名男子用双手举着沐沐逗玩。

  “和儿子玩耍的刘姓男子是个熟人,曾在小区开过货车。”张女士说,15分钟后,她返回大厅,儿子和男子却不见踪影,“有人说看到他和孩子下楼出去了”。

  张女士急了,她发动亲戚朋友四处寻找,仍未见儿子踪影,便报了警。当晚,张女士彻夜未眠,“一滴水都喝不进,人完全崩溃了”。

  第二天,沐沐的父亲赵先生打听到,刘姓男子叫刘新平,是衡阳市衡东县人。于是,他和黎圫派出所的民警赶往衡东县。然而,刘新平并未回老家。

  在长沙继续寻找的张女士到处张贴寻人启事,并根据各类信息穿梭于长沙街头,但仍没有儿子的消息。

  现身 付不起零食费,他被店主报警

  张女士夫妇没有想到,沐沐会出现在离家5公里之外的芙蓉区东屯渡。

  19日晚6点半,东屯渡街道高岭小区的一家小超市,走进一个小男孩,后面跟着一名青年男子。进入店内后,小男孩从冰柜里拿出一瓶饮料就喝。“使劲往嘴上灌,好像很渴的样子。”店主周爱兰介绍,当时小男孩还买了一块巧克力。

  “他们没有离开的意思,在店里玩了一个小时。”周爱兰注意到,男孩和青年男子的关系似乎不正常,“我一开始以为是他儿子,但孩子没叫他爸爸”。

  周爱兰回忆,青年男子身穿咖啡色皮夹衣,并无异常举止,她便没有多想,“孩子很依赖他,那男的要走,他就抓住他不肯放,要哭”。

  一小时后,男子说上厕所要离开,周爱兰要他付12块钱,两人发生争执。“我问他是不是孩子的亲戚,他不作声。我说要报警,他说你报吧。”当晚7点半,周爱兰打电话报警。

  芙蓉公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后,要男子出示身份证。该男子称没带身份证,也没钱付账,被警方带走。

  这名男子和身旁的男孩,正是刘新平和沐沐。

  重逢 孩子无恙,父亲请男子吃饭

  19日晚,刚从衡阳赶回长沙的赵先生接到东屯渡派出所电话。他马上赶到派出所,还好,沐沐活泼好动,一如往常。

  “警察叮嘱我们,别打姓刘的。”赵先生说,当晚,刘新平被送到办理此案的黎圫派出所。

  一路上,赵先生不断质问刘新平,但对方“就是低着头,一句话也不作声”。

  考虑到大伙都没吃饭,赵先生将刘新平带到自己家中,并帮其叫了一个盒饭。沐沐在一旁说,“刘叔叔快吃。”

  “我真想冲上去杀了他。”张女士气愤地说。不过她发现,刘新平一直有些木讷,精神颓废,“好像是吸了毒”。

  张女士从儿子嘴中了解到,18日晚,刘新平带他去吃夜宵,后来在网吧熬了通宵;19日,刘新平带孩子到东屯渡一带玩,还让沐沐在路边的游乐场所玩了“滑滑梯”。

  在家中,赵先生觉得刘新平的模样可怜,便给了300元钱给他,“我叫他以后别做这种事了”。当晚,赵先生将刘新平送往黎圫派出所。

  警方调查 男子没有拐卖孩子的主观动机

  1月20日下午,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黎圫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正对刘新平办理行政拘留手续。“他不是因为小孩的事情拘留,他是吸毒。”黎圫派出所教导员倪正昌说,经过调查,刘新平没有实施敲诈勒索,也没有拐卖孩子的主观动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侵害孩子。

  “因为这个人吸毒,头脑不是很清楚,没办法用常人的心态去分析。”倪正昌说,“他可能是玩电脑、玩游戏,玩得不亦乐乎,就忘记了(送孩子回家)。”

  今年34岁的刘新平是衡阳市衡东县人,长期在长沙打工,曾从事货车司机的工作。据合丰小区居民介绍,刘新平近些年没有正常工作,有吸毒史。1月19日随民警到过刘新平老家的赵先生介绍,刘家家境较贫困,刘新平有一个11岁的儿子,由年迈的刘母照管。

  警方提醒 不要让孩子独自在外玩耍

  针对男童沐沐被“熟人”带走一案,警方提醒,家长首先应该监管到位,“不要让孩子独自在外玩耍”。针对熟人作案,如果是1、2岁的幼儿,家长自己要小心防范。因为幼儿没有自主意识,但家长可以对情况进行甄别。如果是4、5岁的儿童,平时就要告诉他们,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只要爸爸妈妈不在场,就不要跟着别人走。对于陌生人,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以下三点:第一,不要和陌生人走。其次,记住陌生人的特征、衣着及车牌号码等信息。第三,如果陌生人自称是父母的朋友,一定要及时打电话和父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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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

  4岁男童 刘叔叔和我捉迷藏,很好玩

  潇湘晨报:那天晚上你跟刘叔叔去了哪里呢?

  沐沐:在网吧里呀,刘叔叔打枪(游戏),我玩坦克。

  潇湘晨报:你不想爸爸妈妈吗?

  沐沐:想呀,刘叔叔不送我回家,他说带我玩。

  潇湘晨报:刘叔叔凶你了吗?跟他在一起好玩不?

  沐沐:没有凶我。他还和我捉迷藏,很好玩。

  潇湘晨报:以后还跟刘叔叔出去玩吗?

  沐沐:不去了。妈妈说了,以后不跟别人走,只跟爸爸妈妈走。

  沐沐父亲 给他钱是因为他没伤害孩子

  潇湘晨报:你们和带走孩子的刘新平熟吗?

  赵先生:认识大概两三年吧,他以前在我们小区开过货车。我们是熟人,但不是深交的那种。

  潇湘晨报:在派出所看到他时,你问了他什么?

  赵先生:我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就是不作声。警察问他,他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后来到我家的时候,他说他没有目的,就是带孩子出去玩,脑子不清楚,分不清东南西北。

  潇湘晨报:你后来请他吃盒饭,还给了他300元,为什么?

  赵先生:他身上吃饭的钱都没有,也有点可怜。虽然我很气愤,但毕竟他没有伤害孩子,也没有虐待他。我给他钱的时候,他说谢谢,还说不好意思,下次再也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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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远祥 何滢 李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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