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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款2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张雪珊 赵绍君 贺力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2015-01-22 09: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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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双清区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款

  红网双清站1月20日讯(分站记者 张雪珊 赵绍君 通讯员 贺力平)“谢谢双清法院对我救助,我的生活费和医药费有着落了。”接到双清法院1万元的执行救助金后,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王力群老人激动地说。1月20日上午,湖南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款,将3.3万元执行救助款发放到6名申请执行人的手中。
  
  双清区法院拟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20万元,当天发放救助款3.3万元,余下的将派执行干警将救助款送至申请人家中。
  
  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清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加大财产查询力度;充分利用征信系统公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大拒执惩戒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罚款、拘留等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度,探索执行工作改革,共开展了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共执结到位总金额12256.2万元。
  
  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双清法院对法定执行救助案件及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专门制订了《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办法》,提高了执行救助金额,规范了执行救助金的适用条件、资金来源、发放额度、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救助金制度的正常运作。对穷尽执行手段无法执行的案件区别对待,其中,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是农民工、孤残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均优先执行、优先排位、优先发放。同时,双清法院也根据案情和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搞好考察排查,确保执行金额发放到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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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雪珊 赵绍君 贺力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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