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事处以服务中小微企业、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宗旨,设县财政局一楼;是响应省政府加快推进县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号召,由省政府金融办批复,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会同县人民政府合作设立的担保机构。
今后,只要在省内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同时具有自己的产品和销售网络,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文件及资料,接受并协助公司的实地考察和保后检查,同意支付评审费用和担保费,且能够提供公司认可的合法、有效、可控的反担保,资产负债率适度,保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者,都可申请担保贷款。
来源:红网
作者:郑时俊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邓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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