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镇居民何某、杨某、郭某等八户无视规划许可,共非法占用水田面积1044.92平方米,在金石镇夫夷村6组修建住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城乡规划局下达责令违法业主自行拆除通知后仍未按时完成拆除,按照《新宁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以上违法建设依法拆除。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中 郑慧 李龙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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